神的約,是釋放人自由,還人尊嚴;是神愛的宣言,更像是一份婚約。
我是耶和華你的神,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。(出二十1)
祂本是神,但祂要:
- 人從心裡認識祂,承認祂是神,信靠祂、歸屬祂、尊崇祂(出六7,利十一45,二五38,二六12,民十五41,耶三十22,結三六24-29),
- 作祂的子民(耶七23,二四7,三一1-8,31-34,三二36-44,結十一9-12,三七21-28,亞八1-8,)
以色列史:神一直在追求她!
神將他們領出「為奴之家」,不是從這家搶奪去當另一家為奴隸,乃是脱離奴隸的軛。神給他們何等的尊榮(自由):可以選擇神,屬神,與神立約!這自由只有耶和華能給我們,也只有我們以神為神,作祂子民聽祂的話(詩九五),才能繼續得享真自由、進入安息、享有真福(詩三三12)。
以色列卻常在「為奴」與「真自由」之間遊走,不全心信神,心高氣傲,忘記神,叛逆神(參:出十三3,14,二十2,申五6,12,七8,八14,十三5,10,書二四17,士六8),但神還記念何烈山的約!不忘領他們出埃及的初心,一再將他們領回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