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追求的目標:神心意中的人,是貴重器皿(提後二21),必須被聖靈充滿,如有寶貝在瓦器(林後四6-7),有火把在瓶子(士七16)。
器皿沒有東西,失去功用,只剩下一個空殼。我們必須被聖靈充滿!這是我們應有的狀況,是神所要,是救恩的目的。
聖靈來到我們心裡,我們就成了聖靈動工,改變世界的據點。聖靈顯在我們身上,叫人得益處(林前十二),我們受聖靈的浸,才能成為主的見證(徒一),與聖靈同作見證(約十五26-27)。
我們要被聖靈充滿,成神合用的器皿。
來跟從主(可1:17) 常與主同在(可3:14) 兩個兩個(太10:1-3;18:19;可6:7;11:1;14:13)受差遣、能配搭合作 深愛主,為主珍愛主(約21:15) 認識主所交給你的小羊 一個不漏不失(路15:3)--「點名」重在人名(人的情況),不是人數。 按名認識小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