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追求的目標:神心意中的人,是貴重器皿(提後二21),必須被聖靈充滿,如有寶貝在瓦器(林後四6-7),有火把在瓶子(士七16)。
器皿沒有東西,失去功用,只剩下一個空殼。我們必須被聖靈充滿!這是我們應有的狀況,是神所要,是救恩的目的。
聖靈來到我們心裡,我們就成了聖靈動工,改變世界的據點。聖靈顯在我們身上,叫人得益處(林前十二),我們受聖靈的浸,才能成為主的見證(徒一),與聖靈同作見證(約十五26-27)。
我們要被聖靈充滿,成神合用的器皿。
在真理中敬拜 父尋找以心靈和真理敬拜祂的人(約4:23-24) 有人以為神高高在上,人不可知,又有人以為人不能可能深深影響神。 聖經明確否定這兩個誤解。 我們要(能)認識神 我們務要追求認識神(何6:3),神喜愛我們認識神(何6:6)——我們一定能認識神! 摩西,神面對面所認識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