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亞當夏娃犯罪,神一直主動呼喚罪人,去甦醒人心、修和……(創3)
該隱(創41-7)
洪水前造方舟(創6:13-6:10)
復興亞伯蘭,改名亞伯拉罕(創17:1-8)
呼召摩西(出3-4
喚醒大衛(撒下11)……
差先知和獨生子來(太21:33-44;來1:1-3;弗2:1-6),是神自己不斷在挽回。
神主動逼切不及待地來(路15)
在我們還作罪人時,基督為我們死……要我們以神為樂(羅5)
在神從來沒有因人犯罪而「斷相交」這回事,一直是祂在打通、領回、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入到至聖所(來10……)。當浪子歸家,相離還遠,父跑去抱著他……神心動地盡量縮短距離,使我們的心快快經驗到祂的愛……
神等著我們覺醒!聖靈不等天亮,即點燈去照亮,去尋回……神是急切地要重得每一個……祂最要復興!
為復興禱告,是與神同心,是神所喜悅的。要等候,要摸到神的心,被神摸著我們的心,要逼切,有時是哀求,但不是乞求。除去一切陰影、控告、對神對自己的錯誤觀念,在神的愛中、救恩中,兒子在父的施恩座求。(約15:7-9;16:24,26-27;太7:7-1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