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老車上套的駿馬,是上好的馬,卻是要從埃及買來的,是律法所禁止的(申17:16),可是所羅門將律法為王所定的全違背了,娶法老女兒,又多立妃嬪。他還要在雅歌中高頌法老的駿馬!這經怎解?
這節也證明雅歌是在講述神與以色列人,更特別是指基督與教會的愛情。
以色列人本就是神從埃及贖出來的。這也是在預表基督,逾越節的羔羊,神的長子為我們死了,救贖了我們出死入生,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……(路1:68-79)
主不單從魔鬼和罪、死的權下救了我們(來2:14-15;林前15:55-57),也將律法上有礙於我們的字據,都釘在十架上(西2:13-15)。
這駿馬是從法老手中買來的,是重價贖回來的!我是主以祂血贖回來!(林前6:20)
舊約的兩個預表:
妓女喇合,本是以色列人入應許之地時,該被滅絕的人(申7:16-26),她更是這人民中的妓女,雙重該被治死;她卻因著信,接待並救探子,更鼓勵他們的信心,且向他們求拯救(書2:8-21);她和在她繫上朱紅線繩的房子內的親屬,就得拯救(書6:16-17,22-25)。這絕不只那兩探子和約書亞守信用,她家就住在城牆(書2:15),當日城牆塌陷(書6:5,20),非人力所攻,也不是人手所能作;是神親自保存了她們,回應了她的信心。正如逾越節那夜,越過有羔羊血的記號的屋子,神也看到繫在窗上的朱紅線繩。
她不單被保存,被救下,被接納安置在以色列人的營外。約書亞記的作者記念,見證這事,聖靈特在希伯來書的作者列數信心的英雄快收尾時,記念了她的信心(來11:30-32)。她不單的信心英雄中有名字的兩位女子之一,也在基督的家譜中列名的三位女子之一,且是唯一在兩處同被提及的一個女子!雖然她死時未見盡,神回應她的信心到怎樣的地步,但她的信,已成了我們信心的榜樣;不只如此,她被列在基督的家譜中!她因信,在基督成為人這事上有分!
一個該被滅絕的人,怎樣升到如此與神的心意有分?
嫁給了猶大支派中撒門(說不定撒門就是其中一位探子),不再被稱為妓女了。這聯合的愛情,使她不再在營外,而入到猶大營中。猶大按安營的位置,是跟著會幕,首先安營的,正在會幕門口,她嫁到核心去。
她在營外,一個外邦人,若早在曠野安營,她只看到:
燒贖罪祭(出29:14;利4:12,21;8:17;9:11;16:27)、
穿便服的祭司倒燔祭的灰(利6:9-11)、
不潔淨的人、大痲瘋(利13:46;14:3;民2-4;12:14-15)、
處死罪人(利24:14,23;民15:35-36)……
這都在預表主為我們在城門外受苦(來13:11-12)。
到猶大營,見到會幕,祭壇,穿細麻布衣服供職的祭司,以色列眾首領奉獻(民7),近看雲柱火柱……
更重要的是神給她一位愛她的丈夫,給她一個新的榮耀的身分。她因信,得何等的提升,神何等的回應她的信!這是福音,也是雅歌。
福音,不停在十架上的成了,也不只在空墳墓或升天的雲彩,高天的寶座上。這一切都生效於我們與主聯合,祂是愛我,將自己全給我(He love me and gave Himself for me 加2:20)。是主,主對我個人的愛!與我至深聯合的愛!祂的一切都屬我,我永遠屬祂。
我們勿要停在營外,要勝過情慾卑賤的事,只有進入與主聯合生活(約4;林前6:15-20;羅7:24-8:4;何2:14-2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