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養育兒女(賽一2)
雖然在舊約,父神的心早在表達,祂向以色列人尚有這樣的愛,何況我們今日真是祂的兒女!
這不指神按祂的形像造人(創一26-27,九6),
是指神怎樣栽培以色列(賽一2-3,五1-2,申四32-38)
神撫養(申一31,參:詩一零三13)
以賽亞書中更多描述神如父母一樣去愛
四六3-4,
六三9,
六六12-13,
四九15-16
有一子賜給我們,誰知就是耶和華發生的苗,神的獨生子!(九6,四2)
父何等的愛!
神賜人自由,就算人在這自由中,居心與神反對(一23,三8),會傷害神,神還是要在自由的尊貴中,得到人「甘心」聽從祂(一19,結四六12)。
人的自由將按各人的行為(選擇)有兩個結果
蒙救贖或致消滅(一27-28)
福樂或災難,結果子或受報應(三10-11)
新天新地或不滅火;神前敬拜或被憎惡(六六22-24)
無論新舊約,神都直言必有公義審判,主在地上也多次警戒人不要丟在地獄裡(太五29-30)!
面對人的罪,神仍然愛!
以賽亞書傳講:神在人誤用自由的悖逆中,怎樣審判(三13,十一3,二六8-9,三三22,三四2-5,8,五一5,六六15-16);怎樣透過基督,施行拯救,潔除罪孽,醫治與復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