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的源頭與湧流
主教我們愛,是以祂自己來愛,讓我們經歷到祂的愛(約十三3-17)。祂賜下新的命令,是主怎樣愛我們,我們也要怎樣相愛(約十三34)。
愛是遵守主的命令
主為愛祂下了定義:有了祂的命令又遵守的(約十四15,21)
在我們心中當只有一位主,人不能事奉兩個主(太六24)
所以我們當盡心盡性盡意愛主,第二也相倣,就是愛人如己(太二二37-40,利十九18,愛鄰舍如己,愛身邊的人。)
愛主勝過愛自己家人和自己的性命,不能有兩個主!愛家人過於愛主,往往也是愛自己過於愛主,心中有「偶像」,有了比主更高的,就不再以主為主。(路十四25-27)跟從主,必須背起自己的十架,必須捨己,這也是最愛己,對自己人生的最高選擇。(太十六24)。
悅己或取悅其他人,而不聽主話,即是讓無知、有限知、不夠智慧的來掌握自己;是真正的不自愛,也不能真正愛到家人,帶給他們幸福。在神的心意上捨己,是在全知全智全能的愛中,跟上主,才是真正的益處、幸福、榮耀……
當我們聽家人多於主,就失去帶家人到神面前的能力,我已不是最好的自己,是迷失的,終會賠上他們,不能救他們,也就是不能最愛他們,不是真正愛他們。
聽主話,捨己,背起十架跟從主,是愛神愛己愛家人和鄰舍。愛神愛人永是同時發生的,不衝突的,可以盡心去聽神話,就算家人暫時不明白,不接受,甚至敵檔……不用擔心,聽神是對家人最好的。
相信神的愛,愛神,傳遞神的愛
神愛世人,包括我們的家人,要他們因信主而不滅亡,反得永生(約三16);主叫我們要照亮一家的人(太五13-16);主進門徒的家(可一29),主叫跟從祂的回家去,到親屬那裡作見證(可五19-20),要我們一家得救(徒十六31,十24,林前七16,彼前三1,出十二3-4,書二12-13,二四15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