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就是愛(約壹四8-10)
神面對罪,沒有縱容罪,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不會隨便赦免,必定處理每件罪孽、過犯和罪惡(出三四6-7)。神差祂愛子來擔當我們的罪(彼前二24-25),神赦免我們是公義的(約壹一9),是以祂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,也必須我們知罪悔改,信靠歸向祂。
神要除清罪惡,使我可超過沒犯罪時,與祂更親更近,以神為樂(羅五5-11)。
這愛使我們與神和好,不再敵對,在祂愛裡永有盼望,在神裡面喜樂。
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
我們愛主,要捨己跟從主。我們的捨已(G533, to deny),是放下自己(太十六24);
父神不愛惜自己兒子,為我們捨了(羅八32);主愛我,為我捨己(G3860 to give into the hands of another ),是付出祂自己 gave Himself 。猶大「賣」主就是用這個字(太二六16,林前十一23,今日我們也要將主「傳給」萬民),誰知主早已將自己「給」了我們。(加二20,弗五2,25)
主為我們的罪捨己(G1325, to give something to someone 加一4 ),要救我們脫離罪惡的世代。
為愛我,為除我罪已付盡祂自己的主,我應該放下一切把持,歸向祂,最信任祂,跟從祂,愛祂。
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