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2月22日 星期六

愛的真諦(3)挽回祭

 神就是愛(約壹四8-10)

神面對罪,沒有縱容罪,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,不會隨便赦免,必定處理每件罪孽、過犯和罪惡(出三四6-7)。神差祂愛子來擔當我們的罪(彼前二24-25),神赦免我們是公義的(約壹一9),是以祂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,也必須我們知罪悔改,信靠歸向祂。


神要除清罪惡,使我可超過沒犯罪時,與祂更親更近,以神為樂(羅五5-11)。

這愛使我們與神和好,不再敵對,在祂愛裡永有盼望,在神裡面喜樂。


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

我們愛主,要捨己跟從主。我們的捨已(G533, to deny),是放下自己(太十六24);

父神不愛惜自己兒子,為我們捨了(羅八32);主愛我,為我捨己(G3860 to give into the hands of another ),是付出祂自己 gave Himself 。猶大「賣」主就是用這個字(太二六16,林前十一23,今日我們也要將主「傳給」萬民),誰知主早已將自己「給」了我們。(加二20,弗五2,25)

主為我們的罪捨己(G1325, to give something to someone 加一4 ),要救我們脫離罪惡的世代。


為愛我,為除我罪已付盡祂自己的主,我應該放下一切把持,歸向祂,最信任祂,跟從祂,愛祂。


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!

超過言語的情愛交流

與祢成一靈,太美妙的親近。 勝似面對面,比心旁更近, 一抬頭一舉手,心信眼一看, 祢全收到,我未言一念, 祢都知透,祢即有反應,我感受到 祢一一回應我,我即意會得到。 誰能像祢這樣,最深知我,常最知我。 求聽我的聲音,全知我每一意念。 不能也不用一一傾訴,心知心的一刻盡傾, 超過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