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2月14日 星期六

門徒的特質

作門徒,必須是個人的決定。主一個個呼召門徒(太4:18-22;9:9-13)

三心兩意作不了門徒(太6:24)

經歷神蹟的人,不等於會作門徒(可2:1-17);同行不等於跟從(路14:25;約2:23-25)

作門徒,必須願意跟從主!並且是實在跟隨主(路9:37-62)。

不單在聚會傳講門徒的信息,作出呼召,也要一個個去幫!


人要有看見才會願作門徒

必須遇見認識主(約1:35-51)

聽到並回應主的呼召(可1:16-20;2:13-15)


主不是像課堂般,一下列出條件和特質。祂是按著門徒的成長,一步步提出要求。

門徒訓練,不是課程;乃是成長,成全的過程:

  1.   來跟從我;主: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(可1:17)——主先預言般的鼓勵

  2.   撇下所有的跟從主;主:從今以後,你要得人了(路5:4-11,27-28)——經歷並真認識主。

  3.   當捨己,天天背他的十架來跟從我;認識主就是神的兒子,神所立的基督,主指示祂要建造教會在磐石上……祂要被殺與復活(路9:18-27;太16:13-28)——主預告神心意成就,教會建造與完成,捨己跟從主所得的榮耀。

  4.   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父母……背自己的十架跟從主;要坐下計算花費……撇下一切所有的,才「能」作主的門徒 (路14:25-23,參19:28-30;可10:28-30)。這不是條件,是必須這樣才能作門徒,「若不是這樣就不能(cannot)作門徒」。

  5.   常在主裡,多結果子(約15:1-8,16-17);主是葡萄樹,我們是枝子,主供應我們!不只跟隨著,是生命的成長與多結果。

  6.   彼此相愛如主怎樣愛我們;主洗門徒的腳,經歷主的愛,然後去相愛(約13:34-35)。人看見如此相愛,就認出是主的門徒。

  7.   遵行凡主所吩咐的,作主門徒;復活主的顯現與託付(太28:17-20)。主應許必同在直到時代的末了。


隨著門徒跟從主,經歷更多,認識更多,主一再加強他們成為門徒的訓練(看見主與異象、託付、盼望……)、解說怎樣跟從主。

他們成為門徒後,一再成長,堅定作門徒,承接託付去使人作門徒。



門徒的特質

作門徒,必須是個人的決定。主一個個呼召門徒(太4:18-22;9:9-13) 三心兩意作不了門徒(太6:24) 經歷神蹟的人,不等於會作門徒(可2:1-17);同行不等於跟從(路14:25;約2:23-25) 作門徒,必須願意跟從主!並且是實在跟隨主(路9:37-62)。 不單在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