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十三至十七,路二二
主最後的晚上,那晚的奇珍信息!一一都證明祂是神,人不可能說出這些話,世間沒有的愛(至高至美的愛),不可能的同在……
至今都是講不完的信息
但主是在人的不信的惡心(來三12),拒絕、出賣、要殺祂……為門徒(我們),敞開自己的心……
為那些不信的人可悲!可惜!與這麼大的恩愛無分!本來是屬他們的!只是他們一再的拒絕!
路二二3
約十二36-50
神愛!
早知人不信,但祂愛不變,只是人不信。
見幾多神蹟,蒙主多大的愛,人仍可不信!猶大用那雙主親手洗過的腳,走去賣主。
不信真是惡!
不信心,撒但能放入更多更惡的意念……
不信,拒絕了大愛!棄絕了,也就與神的愛無分。
不信,可以在神這麼大的同在、顯現中,拒絕神!他們的罪定了,滅亡都是自取的!
有人說:為何神要人信祂才能得救?不信就滅亡!太霸道!
食才飽,就醫才癒,這都是必然的,不是霸道。
要不食而飽,才是強詞奪理。
神的真實、無比的大愛是明明擺在我們面前的,是人不信而犯罪;神仍來愛我們,若人仍不信而不接受這愛,這人的滅亡從頭到尾都是自取!是可惡該死的。